由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提高至800元,扩大实物配置比例
今年内,上海拟将廉租住房申请对象的收入准入标准由原先的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提高至800元,同时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比例,力争增至10%左右。
昨日,上海市房地局向前来视察的市政协委员透露了上述消息。
上海市房地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上海将针对廉租住房重点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定期调整廉租对象的收入和金融资产准入标准。
据悉,2007年起,上海在市、区逐步展开试点,将廉租住房申请对收入线认定标准与民政低保线分离,逐步将标准放宽至家庭人均月收入600元。截至4月底,上海市累计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申请家庭33618户,其中有33335户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占符合条件家庭数的99.15%。
今年将准入标准提至800元,将进一步加大廉租房的受益面。据悉,未来5年,享受廉租住房的上海家庭将增至10万户。
目前,廉租房保障人群中,享受实物(住房)配租的人群比例很小。据统计,截至2007年7月,上海享受廉租住房的2.4万户家庭中,享受实物配租的家庭不到400户,实物配租率仅为1.7%左右。
上海市房地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将逐步扩大实物配租比例,实行以区县自筹为主、市级统筹作适当补充的办法,建立新建、改建、鼓励社会机构或私人供应等多种房源筹措渠道,并建立市、区联手的保障性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将政府、社会机构和私人提供的租赁房源,在全市范围内供保障对象选择承租。年内,力争将实物配租比例扩大到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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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房地局透露,目前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的准入标准也已基本形成——即家庭人均建筑面积14平方米以下、人均月收入2100元以下、家庭金融资产低于20万元。
近日,市房地局公布了首批集中建设的经济适用房的项目——从杨浦江湾、松江泗泾、宝山顾村、南汇周浦、航头、闵行浦江、青浦华新等交通比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地段选址。目前,初步落实了1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其中市属统筹基地约120万平方米,市级企业认定基地约40万平方米,力争于今年二季度开工建设。
据悉,目前形成的《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将尽快上报市政府。其中明确,在经适房申请工作开展时,将对符合购买条件的申请人,建立登记轮候册,采取轮候的办法供应。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经济适用房的房价低于同等区域其他商品房,因此在产权上也有所限制——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也就是说购房后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购买满5年后若上市转让,还应缴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且政府有优先回购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