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 张先生:前阵子我租了一间房,当时交了3个月的房租和押金给房东,但没有和他签订租房合同。现在我想把房子退掉,搬到单位去住集体宿舍,房东却要扣我的押金,这合理吗?
释疑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答复:因为没有书面合同,就要看双方有没有口头约定。如果双方当初口头约定租期为3个月,3个月期满,合同终止,押金应当退还给张先生;如果张先生未满3个月要求搬走,属于违约,房东可以没收押金。
如果当初没有口头约定租期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解除权,不存在违约问题,即使张先生3个月不到就搬走,房东也应当退还押金。张先生提出退房前,应于合理期限前通知出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