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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9月11日热线消息(记者牛红蝶)没有租房协议、没有租金收条,“房东”找不到了,房客王先生着了慌。今日,市民王先生打来电话,讲述了自己的租房遭遇。
7月底,王先生在青年路附近租了一间房子,并预交了600元的房租。8月20日,王姓房东突然告诉他,房屋已全部转租给别人,要求其尽快搬家。至于先期交付的房租,王姓房东说在26日还他。可26日,王先生赶到见面地点胜利桥时,却不见房东的身影。虽然他多次拨打手机联系,对方却总也不接。事后,他才从邻居们口中得知,王姓房东也是房客。因手中没有有效凭据,房客王先生一筹莫展。他想借本报提醒其他租房者,租房一定要签协议。切莫像他一样,把600元钱扔到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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