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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未签书面合同提前解除是否违约
浏览数:5877817 来源:OkFang(2005-6-20 2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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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月前我从朋友处租了一套房,讲好租期是2年,月租金是800元。我们没签书面协议,只是口头约定。

  现在,南方某公司欲高薪聘我,我要到南方发展。请问,我现在爽约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我们之间的口头约定可以解除吗? 戴先生

    怀柔区司法局李爱平答: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规定,租赁期在6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根据规定,不定期合同可随时解除,但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出租人。故你只要在合理期限内通知了你的朋友,就可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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