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报讯(记者钱晓敏)既不登记备案又不缴纳税费的房屋出租户今后将可能被曝光,这是记者昨日从税务部门了解到的。
日前,江苏省公安厅、建设厅等五部门发出通告,要求从现在起到8月底,全省集中开展出租房屋管控治理。私房出租户,特别是私人门面房出租户将成管理重点,对既不登记又不缴纳税费的给予曝光,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罚。对于拖欠税款的出租户,地税部门一遍催缴无效后,将处以拖欠税款5倍以下的罚金。
税务部门提醒房屋承租人支付房租后及时索要发票,防止出租人偷逃营业税和房产税,否则双方都会受到处罚。如出租人不提供房屋出租专用发票,承租人可拒付租金,并向税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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